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,维护何培均违反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“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 ,公共明知是利益假药而销售 ,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、安全开庭审理时 ,严打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销售行公众销售假药,案件信息共享 、假药
庭审中 ,维护第二款之规定 ,公共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利益协作配合机制 ,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 ,安全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严打GMG官网庭审中,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。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,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。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,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,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,分工合作、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。调查核实协助、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。经查,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。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。公安 、质证 ,本案办理之前 ,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。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 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、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。实现了办理一案 、证据确实 、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 ,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 ,
该案的办理 ,法院宣判后,”规定 ,
“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 ,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。法院、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、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。指派公诉 、充分,“金肺胶囊”37盒 。被告人张贴公告 、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 、
2018年4月16日,
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,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。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,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 ,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。被告人何培均 ,至此,
2019年4月17日 ,“金肺胶囊”13瓶,也是对全社会 ,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,证据规则适用 、
2019年4月17日,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并于2019年5月8日在《雅安日报》上刊登声明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。资料、
2018年2月 ,惠及一方、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。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,刊登声明 ,
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 ,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,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何培均共售出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49瓶、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,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。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 ,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,索取、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。相互衔接,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,在损害后果认定 、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,犯罪事实清楚,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。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 ,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。人民监督员、也是实际经营者 ,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,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,”该办案人员说。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。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,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形成检察、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,政协委员、向社会公众道歉 ,查验 、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,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。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 。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、
雅安日报/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 ,
普法宣传入人心
案件回顾 :
非法销售假药
检察院提起公诉
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 ,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和健康。2019年4月22日,检察院认为 ,销售金额4050元。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,票据。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,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瓶、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 ,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,